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教师周转房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学校现有房源资源效益,确保公有周转住房正常周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周转房的使用对象主要为我校在职在岗教职工或经学校批准的特殊情况人员,各周转房住户不得私自将房屋转租他人,否则,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立即收回房屋。
二、符合《安徽科技学院公有周转住房管理办法》(校发〔2023〕216号)第六章第十六条情形的要及时到国有资产管理处办理退房手续,不得违规占用周转房,否则,学校将依法依规处理。
三、周转房住户所在单位已搬迁到滁州校区,不再需要使用凤阳校区周转房租住的,请于4月15日前将房屋退还至国有资产管理处。
四、学校将加强周转房管理,后续将重点检查周转房使用情况,一旦发现将房屋出租出借的,学校将收回房屋,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请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周转房租住教职工教育,严格遵守《安徽科技学院公有周转住房管理办法》(校发〔2023〕216号)要求,共同维护良好的居住环境。如有退房,请联系国有资产管理处房产科高志华老师,联系电话:6733690。
特此通知
附件:《安徽科技学院公有周转住房管理办法》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