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日期:2013年03月02日】 【单位:】 【作者:】

各教学院(部):

鉴于本届学术委员会任期已满且人员变动较大,按照《校学术委员会工作条例》,根据我校学科发展实际及学术委员会工作改革的设想,拟对学术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换届推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学术委员会成员应具备正高级职称;推荐主要考虑学科分布实际,推荐16人,符合条件人选附后;因工作需要,分管科研校领导、科研处长、图书馆长(学报编辑部主任)应是学术委员会成员,故刘正、焦立新、顾有方不纳入推荐范围。

本次换届采取实名推荐方式,请各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全校学科分布及符合条件人选的情况,组织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及博士学位人员开展民主推荐,真正把学术水平高、科研业绩突出、作风正派、顾全大局、办事公道的人推荐上来。推荐工作务必做到公开、公正、合规。推荐结果于3月3日下午5:00前报科研处。

特此通知

附件: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二〇一三年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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