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科研工作量核算和科研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年12月14日】 【单位:科研处】 【作者:李新伟 温正宇】

各单位:

根据《安徽科技学院关于印发科研工作量计算和科研奖励办法的通知》(校发〔202022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度我校科研工作量核算和科研奖励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积极宣传,认真填写安徽科技学院科研工作量和奖励汇总表-2023。为便于成果高效率统计和审核,科研处对科研工作量和奖励汇总表进行了优化,请使用最新表。填表前务必仔细阅读《办法》及汇总表下面的标注,必须按照注释要求,规范填写。

二、为加强老师个人、各单位及学校成果管理,本年度科研工作量和奖励审核不用要求提供纸质版证明材料,所有申报的科研工作量和奖励必须提供对应的电子版,提供的电子版必须严格按照指定的格式标准化命名且材料齐全,否则不予认定。

三、请各单位高度重视,通知本单位全体教职工(行政人员按学科专业归口至各二级学院),并指定专人负责,按时上报表格和支撑材料。

四、申报科研工作量及奖励需提交的材料及时间节点

1、教师个人提交安徽科技学院科研工作量和奖励汇总表-2023电子版与每项工作量及奖励的电子版附件支撑材料(按要求整理成标准化命名格式的PDF文件,每项业绩一个文件,所有材料放在一个文件夹)至所在单位。

2、各单位汇总本单位所有教师安徽科技学院科研工作量和奖励汇总表-2023电子版和与每项工作量及奖励的电子版附件支撑材料(务必注意汇总时不要遗漏,核查每项成果是否规范填写及完整,给每个老师一个序号,且每个表中对应上,每位教师一个文件夹)。

3、为落实学校厉行节约举措,教师、学院上报科研工作量材料均收电子版,不再上报纸质版材料,20231225日中午下班前发送至邮箱1369989340@qq.com

五、注意事项

12023年度科研工作量核算和科研奖励申报工作提前,如若12月底出来的成果未来得及登记,在2024110日前找本单位负责人更新(2024110日后不再接收个人2023年科研工作量核算和科研奖励申报,如因个人遗漏申报不再核定)。

2、申报的安徽科技学院科研工作量和奖励必须有正规的支撑材料,否则不予认定。

3、科研工作量应统尽统(目前没有科研工作量考核要求的老师也要填写,涉及个人年度考核、学院考核),尤其是论文、专利、成果转移转化等数据,涉及学院、学校考核数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联系人:李新伟,电话:0550-6732201,660959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23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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