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年04月10日】 【单位: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作者:张秦莹】

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培养造就创新创业生力军,按照《安徽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校创〔2018〕125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启动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培育

学院要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与学科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创新创业竞赛和学科与技能竞赛(A、B类)等相结合,极力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融合,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创新创业实践与乡村振兴战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积极推动训练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努力成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二、申报对象

在校大学生可以个人或团队方式申报,其中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团队成员数3-5人,创业实践项目团队成员数2-8人。创新训练、创业训练项目负责人以二年级学生为主,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二、三年级学生以上三个类型项目毕业班学生不得申请,校级大创项目只允许一年级学生申请。往期项目未能结题的项目团队负责人续报项目不得再担任项目负责人,1人只能作为1个项目负责人。

三、项目类别

(一)创新训练项目

个人或团队在相关专业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

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参加创新创业比赛或入驻校众创空间工位孵化等工作。

(三)创业实践项目

项目团队在校内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可以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或市场调研情况为基础,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入驻众创空间或创业基地进行“经营实体”的创业实践活动。

四、项目研究周期

项目研究周期自签订任务书后算起,并可开展研究工作。国家级、省级原则上为2年,校级1年。为保障项目的延续性,研究周期内,如果项目具有可持续研究性,能出大成果,可迭代申报下一年度或提升级别(如校级晋升省级、国家级,省级晋升国家级)继续研究,但主持人需要变更。如果项目主持人或成员因毕业等原因不能继续完成项目,可申请变更。

五、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大创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大创项目组织、协调工作。

六、指导老师要求

指导教师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允许跨院部对学生进行指导,指导项目未结题或结题率低的原则上不超过2项,指导项目结题率高的,项目数可适当放宽,指导项目申报和现有指导团队总数不得超过5项。其中,创新训练项目指导教师应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创业实践类项目实行校内、校外双导师制,指导教师应具备企业管理基本理论知识或工作经验,各学院要积极聘请优秀企业家或行业专家担任校外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开展创业实践项目。

七、申报程序

(一)项目负责人按项目类别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2),撰写创业实践项目评估书(附件3,仅创业实践类),经指导教师审查、签字后,报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

(二)各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及级别进行初审,填写学院意见,并指定专人负责(为保障工作连续性,建议不要经常更换联系人)。每个学院推荐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数量分配见附件4,创业实践类项目数额可以不限。学校计划推荐国家级、省级立项数400项,校级立项数100项。

(三)各学院于5月25日前,将推选项目的申请书(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各一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5,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各一份)以及相关材料交至创新创业教育学院(中办公楼107),逾期不予受理。

特别提醒:若5月25日前学生未正常开学,各学院只需报送电子文档材料,纸质文档材料开学后补交。

(四)学校将组织专家团队分类评审,对各学院初审申报项目进行核审。

(五)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所在学院和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签订四方合同。

八、经费划拨

项目经费由学校质量工程项目总经费预算支出,原则上校级项目1000-2000元、省级项目3000-5000元、国家级项目5000-10000元。对项目经费实行实报实销,随支随报。项目中期检查不合格,停拨经费;结题不合格,追回报销经费,特殊情况除外。

九、成果管理

特别提醒:申请书中“预期成果及成果形式”必须明确填写符合对应项目类别实际的结题成果形式,具体选择如下:

(一)国家级

1.发表论文或报告类。主持人或成员须以第一作者在三类(包括学报类)或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期刊发表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标注有项目编号的学术论文1篇,且提交项目报告1篇;或以第二作者在二类期刊发表与项目研究相关、标注有项目编号的学术论文1篇,且提交项目报告1篇;或提交调研报告1篇,调研报告应解决实际问题,被校级及以上有关单位或部门认可采纳。

2.设计、制作装置及仪器类。要有设计图纸和实物样品。

3.设计软件类。要有具体软件且能运行。

4.申请专利类。专利权人(排名不限)要注明“安徽科技学院”,课题结题时获得专利证书。

5.食品、药品、化妆品等类。要有研制过程的数据分析、制作工艺流程的详细报告和实物样品。

6.创业训练类。省级大赛获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国家级大赛获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7.创业实践类。入驻大学生创业园或蚌埠创客空间,或注册公司在校外经营(结题时,提供6个月财务运行或纳税记录)。

8.学科竞赛类(以当年教育厅公布AB类赛事为准)。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9.基础类,如数学、物理等。可以提交与课题密切相关的研究及应用报告一篇。

10.鼓励以微信公共号等多形式新媒体,合规传播研究成果,阅读量达2000人以上。

注:选择符合项目类别实际的结题成果形式,如创业训练类可选对应第6项,也可以选对应的第7项;创业实践类只能选对应的第7项;创新训练可以根据学科特点,任选第1、2、3、4、5、8、9、10项中任一项即可,鼓励选多项(优秀条件之一)。

鼓励申报“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融合,创新创业实践与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的项目,结题成果形式可以自行参照上述成果形式。

(二)省级

1.发表论文或报告类。主持人或成员须以第一作者在四类(包括学报类)或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期刊发表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标注有项目编号的学术论文1篇,且提交项目报告1篇;或以第二作者在三类期刊发表与项目研究相关、标注有项目编号的学术论文1篇,且提交项目报告1篇;或提交调研报告1篇,调研报告应解决实际问题,被校级及以上有关单位或部门认可采纳;或文科类专业可提交通过答辩的毕业论文1篇。

2.设计、制作装置及仪器类。要有设计图纸和实物样品。

3.设计软件类。要有具体软件且能运行。

4.申请专利类。专利权人(排名不限)要注明“安徽科技学院”,课题结题时获得专利证书。

5.食品、药品、化妆品等类。要有研制过程的数据分析、制作工艺流程的详细报告和实物样品。

6.创业训练类。校级大赛获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省级大赛获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7.创业实践类。入驻大学生创业园或蚌埠创客空间,或注册公司在校外经营(结题时,提供6个月财务流水或纳税记录)。

8.学科竞赛类(以当年教育厅公布AB类赛事为准)。校级大赛获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9.基础类,如数学、物理等。可以提交与课题密切相关的研究及应用报告1篇。

10.鼓励以微信公共号等多形式新媒体,合规传播研究成果,阅读量达1000人以上。

注:选择符合项目类别实际的结题成果形式,如创业训练类可选对应第6项,也可以选对应的第7项;创业实践类只能选对应的第7项;创新训练可以根据学科特点,任选第1、2、3、4、5、8、9、10项中任一项即可,鼓励选多项(优秀条件之一)。

鼓励申报“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融合,创新创业实践与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的项目,结题成果形式可以自行参照上述成果形式。

(三)校级

1.发表论文或报告类。主持人或成员须提交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提交项目报告1篇,其中学术论文格式要规范(参考《安徽科技学院学报》格式);或以第二作者在三类期刊发表与项目研究相关、标注有项目编号的学术论文1篇,且提交项目报告1篇;或提交调研报告1篇,调研报告应解决实际问题,被校级及以上有关单位或部门认可采纳。

2.设计、制作装置及仪器类。要有设计图纸和实物样品。

3.设计软件类。要有具体软件且能运行。

4.申请专利类。专利权人(排名不限)要注明“安徽科技学院”,课题结题时提交专利申请证明材料。

5.食品、药品、化妆品等类。要有研制过程的数据分析、制作工艺流程的详细报告和实物样品。

6.创业训练类。校级大赛获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省级大赛获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7.创业实践类。入驻大学生创业园或蚌埠创客空间,或注册公司在校外经营。

8.学科竞赛类(以当年教育厅公布AB类赛事为准)。校级大赛获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9.基础类,如数学、物理等。可以提交与课题密切相关的研究及应用报告一篇。

10.鼓励以微信公共号等多形式新媒体,合规传播研究成果,阅读量达500人以上。

注:选择符合项目类别实际的结题成果形式,如创业训练类可选对应第6项,也可以选对应的第7项;创业实践类只能选对应的第7项;创新训练可以根据学科特点,任选第1、2、3、4、5、8、9、10项中任一项即可。

鼓励申报“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融合,创新创业实践与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的项目,结题成果形式可以自行参照上述成果形式。

(四)刊物负面清单

以下列入负面清单的期刊,不能作为学术论文认定,具体范围包括:

1.同一种期刊(杂志)同一期刊物上刊登的文章数量在50篇及以上;

2.同一种刊物中一篇学术论文的字数少于5000字或其他类型的文章少于3000字;

3.同一种刊物存在版本较多的状况(如学术版、普及版、大众版等);

4.同一种刊物存在版次众多的状况(如周刊、旬刊、半月刊等,其中除北大、南大和社科版核心期刊以外的“旬刊”一律列入负面清单);

5.学术界公认或媒体公开曝光披露的不规范、质量低劣的刊物;

6.其他付费即可发表对文章质量没有要求的刊物。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秦莹

联系电话:0550-6732806

邮 箱:1054237914 @qq.com

附件: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书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书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业实践项目”评估书

4.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数量分配

5.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

6.学科代码

安徽科技学院

2020年4月10日

  • 附件【附件:1-6.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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